西漢時期,有個叫趙禹的人,原本是太尉周亞夫的屬官司。一次偶然的機會,漢武帝劉徹看到了他寫的文章,覺得文筆犀利,寓意深刻,大為賞識,便讓趙禹擔任御史。
后來趙禹又升至太中大夫,漢武帝讓他和張湯一起負責制定國家法律。兩人根據(jù)漢武帝的旨意,對原有的法律條文重新進行了補充和修訂。
當時許多官員都希望趙禹和張湯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條文修訂得有能夠回旋的余地,便紛紛宴請他們。但趙禹從來不答謝回請。幾次以后,就有人說他擺官架子,目中無人。
后來,趙禹和張湯經(jīng)過周密的研究,決定制定“官吏犯罪上下連坐”和“知罪不舉發(fā)”等律法,用嚴密的法律條文來約束官吏,使他們沒辦法胡作非為。
官員們聽到這個消息,便請公卿們去勸說趙禹。公卿們帶了重禮來到趙禹家。趙禹只是與他們天南海北地閑聊,絲毫不理會對方請他修改律法的暗示。過了一會,公卿們實在沒辦法了,便起身告辭。趙禹硬是讓他們把重禮帶回去。
有人問趙禹,難道不考慮周圍的人因此對他有什么看法嗎?他說:“我這樣回絕好友或賓客的請托,就是為了能獨立地作判斷,按自己的意志辦事,而不受別人的干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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