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關(guān)后,很多體制都沿用明朝,包括科舉考試制度。此制度是隋朝發(fā)明,西方國家認為此制度在選拔干部上有一定科學性,因此把隋文帝稱為千古一帝。雖然歷代王朝對科舉制度都制定了一套嚴格的程序,但依然有作弊行為。
順治皇帝是清朝入關(guān)后第一任皇帝,順治十四年時,順治皇帝才20歲,這一年他頒布一道諭旨,限制八旗子弟參加科舉考試,把有限名額讓給漢人。雖然此舉被人認為籠絡人心,但也與順治深入漢化有關(guān),他認為清朝要想長治久安,必然要依靠漢人。同時,萬人齊過科舉“獨木橋”,誰都想通過“學而優(yōu)則仕”,來實現(xiàn)當官的夢想。也正是順治發(fā)布這道諭旨后,清朝發(fā)生一樁載入史冊的科舉大案。
概況
順治剛進北京城時,就有漢人大臣范文程建立抓緊“開科考試”,主要是招募人才,并且籠絡天下讀書人的心,只有這樣國家才穩(wěn)定。當時范文程給順治上的奏折中說:“治天下在得民心。士為秀民,士心得,則民心得矣。請再行鄉(xiāng)、會試,廣其登進?!?/p>
范文程的奏議得到順治的同意,于是順治二年清朝舉行了鄉(xiāng)試,而科舉考試嚴格按照清朝制度:“嗣后,以子、卯、午、酉年鄉(xiāng)試,丑、辰、未、戌年會試”。正是清朝入關(guān)后就進行科舉,因而通過考試求取功名的人越來越多。期間也發(fā)生了一些舞弊案件,一些官員受到過懲處。而順治十四年的丁酋鄉(xiāng)試就是在清朝日益嚴格科舉考試和一些花樣繁多的作弊手段并存的環(huán)境下舉行的。
順治皇帝之所以選擇這一年進行科舉考試,主要因為順治終于把自己的紅顏知己董鄂妃封為皇貴妃,他心情大好,因此突然決定進行科舉考試。
而在丁酋前一科,順治十一年時的甲午時,就有過考試。據(jù)記載:“甲午一榜,無不以關(guān)節(jié)得幸,于是陰躁者走北如鶩,各入成均,若傾江南而去之矣。”順治皇帝對考試作弊有所警惕,因此他在順治十四年的科舉考試中,選派教官十分慎重,甚至直接告誡考官:“考官閱卷有弊者,殺無赦!”雖然口氣很嚴,但依然有人敢于試法。
據(jù)清史資料記載,1657年,參加順天鄉(xiāng)試學子們達到5700人,直隸各府縣的舉子就有4000人,國子監(jiān)士子有1700人。但五千多人的考生,只錄取206年,錄取率是不到1/20,如此低的錄取率,競爭相當激烈。
此前科舉考試,清朝還制定了《欽定科場條例》,由皇帝選舉措主考官與副主考并指派閱卷,所以主副考官權(quán)力很大,他們有優(yōu)先決定誰能錄取的權(quán)力。不過閱卷后,皇帝還要再找?guī)资藦烷啠骺脊俨桓逸p易決定。
當然主考官收到的名單,是很多考官閱卷后推薦上來的。而順天科舉考試的考官叫曹本榮,副主考叫宋之繩,其他閱卷考官有14人。而這次考試之所以發(fā)生作弊,主要出在考官李振鄴與張我樸身上。
不要小看普通閱卷考官,他們都有可能受賄,在閱卷中可以根據(jù)考生所做的暗記,進行受賄。在卷子上作“暗記”的方式早在宋朝時就有,只是到了清朝暗記的手段更先進了。有的暗記就在文章中,只要整張卷子中出現(xiàn)之前與考官約定的暗記文字即可。
宋朝時的暗記,主要在卷子上作標識,因此宋朝采取過糊名與謄錄方式防止作弊。也就是把名字隱藏,然后再找人把文章重新抄一遍進行閱卷。
但后來隨著手段越來越發(fā)達,出現(xiàn)了一種“遞條子”的現(xiàn)象。也就是考生提前向考官遞條子,兩者同時定一下不被發(fā)現(xiàn)的字眼,這些字眼主要是八股文中的一些虛詞,比如夫、也、矣等字,而且常在開頭和結(jié)尾中出現(xiàn),便于查找。
為了防止誤判,考官與考生之間的秘密字眼也會增加四五處。閱卷時,考官只要按自己手中的條子錄取。遞條子方式需要花費大量銀子,一般人承受不起。
幕后
剛才我們將順治順天科舉考試大案的背景進行了簡要介紹。那么我們再了解一下,這起案件中的作弊的兩名考官李振鄴和張我樸等人。這些考官也都是剛錄為進士的年輕官員,史料記載他們“雖名進士,然皆少年輕狂,浮薄寡慮?!?/p>
在李振鄴等人看來,他們把考試作弊根本沒當回事,他們認為可以通過受賄,收取大量的銀子,然后利用這些銀子結(jié)交更高級別的官員。
一個考官單靠自己“賣條子”很難掙到錢,他們也不敢自己賣。因此,李振鄴找來一個叫張漢的考生幫忙。兩人是鄉(xiāng)友,但張漢一直沒考上。
李振鄴認為利用考試作弊可以結(jié)交更高的官員,但他卻不知道他離死越來越近。李振鄴當時認為可以靠“賣條子”與高官結(jié)成死黨,把他們需要關(guān)照的人選上。
順治十四年夏天,李振鄴突然接到家里來信,說他妻子要來京,他當時就慌了。因為他在京城養(yǎng)了個妾,擔心妻子被發(fā)現(xiàn),他想快點把小妾轉(zhuǎn)給別人。
李振鄴想來想去,決定把小妾轉(zhuǎn)給張漢。張漢得到李振鄴的小妾和財物,一時間很高興。沒想到又發(fā)財又有美妾。但張漢不知道,李振鄴依然與小妾偷情。小妾埋怨李振鄴沒給自己找個富人家,李振鄴就答應小妾讓她有錢花。而這條路子就是讓張漢從中賣“條子”。每個條子賣六千兩,若進入下一階段,可增加兩千兩,李振鄴只要五千兩。
張漢倒騰了幾次,發(fā)現(xiàn)賣“紙條子”太好掙錢了,于是他從中加價往外賣,小妾又讓李振鄴再給些字條,李振鄴又給了些。不過李振鄴與張漢約定了規(guī)則,李振鄴負責找關(guān)系字條,讓張漢找考生。李振鄴作為考官,張漢干事更無所顧忌。
清朝考生們都想考中,誰都知道當朝廷命官意味著光宗耀祖。但他們卻沒門子,當張漢向他們賣條子里,他們當然想盡辦法也要買到。
李振鄴收了考生的錢以后,另一些考官也在賣紙條。張我樸從中也賣了線紙條,由于考官賣紙條的太多了,一時間民間就有傳聞。李振鄴聽說害怕了,他以為是張漢的嘴不緊說出去的。后來他一打聽,沒想到張漢從中掙了很多錢,比他都掙的多。從此李振鄴就恨張漢,決定收拾他。
當考試閱卷時,李振鄴查找?guī)ё盅鄣目季?,但錄取率太低了,他收的錢太多,以至于讓誰當官,李振鄴有自己的規(guī)則:“爵高者必錄,爵高而黨羽少者擯之;財豐者必錄,財豐而名非夙著者又擯之”。也就是祖上是當官的,家里有錢的,這些人都是他錄取的范圍。
考官們閱完近六千份卷子,工作量很大。特別是李振鄴有25人需要幫忙,但他只找到了5人,還有20人沒有發(fā)現(xiàn)。另外,李振鄴還要找到張漢的卷子,因為他不想讓張漢考中。當李振鄴找到張漢卷子后,一陣亂涂,使張漢卷子成為廢卷。張漢還以為自己“近水樓臺先得月”,沒想到被李振鄴廢掉。
有個叫郭浚的考官也買了張紙條,被張我樸發(fā)現(xiàn),張我樸嚇郭浚:“你收了誰的錢?”郭浚心理素質(zhì)著,就說出江浙蔣姓考生的名字。當時張我樸想到與自己有過結(jié)的考生蔣文卓,于是就告訴郭浚:“此人考不上!”郭浚就沒敢推這份卷子。實際上郭浚所說的蔣姓考生,根本不是蔣文卓。
露餡
就在李振鄴做著發(fā)財和升官夢時,他沒想到這件事突然“鼓包”了。但鼓包也怪李振鄴,他的仆人靈秀剛出闈,就把李振鄴給的25個字條向馮元炫耀,本來馮元就與靈秀有矛盾,于是就把紙條要了過去。
李振鄴卻不知道仆人把紙條已經(jīng)泄露出去,李振鄴還到處炫耀,認為一些人的卷子都是他從中運作成功。
于是一時間,朝廷內(nèi)外流行起來李振鄴的賣條子之說。后來又有人說,李振鄴拿了很多錢。一些同考官本來拿了錢給李振鄴,卻沒有自己的考生錄取,都怨恨李振鄴。
最恨李振鄴是張漢,他當官的夢想沒了,他準備告發(fā)李振鄴。張漢剪了辮子,裝瘋賣傻寫一堆上告信,把李振鄴舞弊事全寫出來。
而郭浚向蔣姓考生解釋,他的卷是張我樸從中作梗才未被錄取。另一個叫蔣文卓與蔣姓考生又恨起了張我樸,于是兩人聯(lián)合寫了匿名的信,狀告考官張我樸。
蔣姓考生、張漢等人告發(fā)考場舞弊案件傳到大臣陸貽吉手里。因為事件重大,他怕受牽連,因為他侄子陸其賢向李振鄴、張我樸行賄了。陸貽吉害怕被皇帝知道,于是他找到好友給事中任中溥說,今年考試舞弊出事了,自己被牽進去了,感覺冤枉。他對任克溥說要上書皇帝檢舉。
陸貽吉本想讓任中溥給捂著,到時替自己說情。但沒想到順治皇帝知道此事后勃然大怒,從此清朝入關(guān)后最大的一場考場作弊大案爆發(fā),而捅出此事就是任克溥。
徹查
京城老百姓也傳言這樁舞弊案。本來順治帝是因一件喜事才舉行科舉考試,現(xiàn)在卻出現(xiàn)作弊之事,順治很生氣,他在南苑召見大臣,他嚴厲批評大臣:“庇護為奸,竟成積習”,“國法俱在,決不少宥”。
刑科給事中任克溥順便請舞弊大案內(nèi)幕報告順治皇帝。他在奏折寫道:“北闈榜放后,途謠巷議,嘖有煩言。聞中式舉人陸其賢用銀三千兩,同科臣陸貽吉送考官李振鄴、張我樸,賄買得中。北闈之弊,不止一事……乞皇上集郡臣公同會訊?!?/p>
順治立即讓吏部、都察院等部門徹查,并捉拿任克溥提到的官員。不久奏折中提到的官員和考生全部捉拿到案。順治帝讓滿漢兩族大臣聯(lián)合進行會審。審理的官員不知道考試內(nèi)情,特別是滿人不知道什么是“字條”。在漢人官員介紹后也非常氣憤。
李振鄴被抓后不敢說,張我樸還拒不承認。朝廷找到李振鄴的作案證據(jù)后,又找到李振鄴照顧的考生陸慶曾。
漢人會審官王永吉再往下看時,還有自己親侄子王樹德,于是他提出回避,并請求處分。順治便饒了王永吉。
后來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李振鄴字條子中所有考生,查完后報給順治時,順治下令:“貪贓壞法,屢有嚴諭禁飭??茍鰹槿∈看蟮?,關(guān)系最重。況輦轂重地,系各省觀瞻,豈可恣意貪墨行私!所審受賄、用賄、過付種種情實,目無三尺,若不重加懲處,何以警戒來茲?李振鄴、張我樸、蔡元曦、陸貽吉、項紹芳,舉人田耜、鄔作霖,俱著立斬,家產(chǎn)籍沒,父母、兄弟、妻子俱流徙尚陽堡?!?/p>
李振鄴等7人被當斬首,而且犯案的家人也遭殃,被逮捕關(guān)押,家產(chǎn)沒收,這是嚴格的刑罰,此種處罰在清朝科考案中最嚴重的一次。
順治帝殺了7名考官后,刑部又進一步追查,當查到郭浚時,郭浚拒死不承認,此后朝廷又在商人參與舞弊的事。郭浚受審后生病去世了。
隨著朝廷的深入調(diào)查,又查出40個官員和考生,但這些人最后也就定個罪名受些處罰,結(jié)局并不慘。有大臣還給順治出主意,再進行一次復試重新選拔。當時錄取190個舉人都回家了,順治帝下令,迅速逮捕這些人,押到京城來復試。
此時京城進入嚴冬時節(jié),一些復試考生生活條件極差,根本沒準備。1658年正月十五,順治親自主持復試,規(guī)定:“每人以滿兵一人夾之”,不過順治也鼓勵舉子們:“頃因考試不公,特親加復閱。爾等皆朕赤子,其安心毋畏,各抒實學。朕非好為此舉,實欲拔取真才不獲已爾?!表樦斡H自出題,臨時選大臣閱卷。最后只有182人合格,其他全部取消舉人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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